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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德国、泰国、沙特等国家分别发布海关新规!请近期出口到相关港口、国家的货主、货代们尽快自查,确保符合海关要求。
我们已经强调,《监管区管理办法》最主要的章节是关于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的规定,相对于同时废止的《海关监管场所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既有吸收,又有变化,与行政相对人关系最为密切,接下来,我们将为您做专门的分析解读。
此次公布的《监管区管理办法》,是目前为止海关在监管区管理方面,具有原则性和统筹性意义的最新规定,对于完善海关监管,确保监管严密、有效,明确相关方的权利、义务,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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